很多企業在聘請新人時,經常會要求求職者列出過去的薪酬記錄,有些還會要求附上出糧記錄副本,作為是否錄取的考量標準。不過,美國伊利諾州從即日起(9月29日),生效「無薪資歷史法」(No Salary History Las),規定僱主不能詢問或企圖尋找應徵者的過往薪酬紀錄,如違法最高將處1萬美元(約8萬港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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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HB 834法案,禁止僱主從應徵者的過往工作薪資作為考慮是否聘用求職者的先決條件,就業人士因此再也不能把必須披露薪酬,此法還加強了「保護歧視條款」,該條款規定僱主不能因為求職者是女性或非裔,而在從事與其他性別、族裔職員相同性質工作時,卻對其支付較低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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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此法通過議會表決,並爭取獲得伊州州長普立茲克簽署支持的婦女工作權益促進組織「婦女就職顧問」(Women Employed advises)表示,新法可望改善有能力女性卻受到薪資不公平待遇的職場環境, 該組織補充,除了員工求職表格上,不能有「列出薪酬紀錄」的問題外,僱主也不能向應徵者的前僱主詢問相關薪酬訊息,新法規定,只要非公開資料,僱主都不能透過任何方式或途徑獲得求職者的薪水歷史,此外,「獵頭公司」也都必須遵循新法將詢問薪資紀錄的問題完全排除。